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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原则,是侵权法理论的核心和灵魂。十九世纪,以过错为核心的一元论占据侵权法的主导地位,无过错即无义务,行为人只负责“不法行为”。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归责原则已经被改变。20世纪,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促进人类文明的生产力的大发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另一方面,给社会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灾难。工业灾害,意外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如果是坚持过错责任原则,那么在面对这些危险的事件时,受害者往往由于对行为人过错证据的举证不能而不能得到赔偿和救济。显然,单一归责原则的侵权责任解决不了日益复杂的问题,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的归责原则从一元向多元化的发展。无过错责任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诞生的。越来越多的国家都采用无过错责任。然而,强大的和深层次的过错责任的主流意识的支配下,无过错责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在有许多模糊的认识和概念上的误解。无过错责任如何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归责原则?其理论依据是什么?建设的价值是什么?还有不同的看法。目前,中国的无过错责任理论也很薄弱,立法是不完善的,因此导致无过错责任适用于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在此基础上,笔者找到另一个僻静的小径,用感性的演绎推理原来的形式,从无过错责任起源开始,梳理清除它的历史背景,分析它的合理价值,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无过错责任的理论基础,给予其应有的地位。最后,联系中国正在起草的民法典法和侵权法的无过错责任的主要问题,提出理论上完善的无过错责任的建议,使这一理论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能。本文结构被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无过错责任的内涵解析。在本节中,笔者将从无过错责任的的定义入手,分析无过错责任的特征,分析其原来的表现形式,揭示其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和原因,透过无过错责任的发展背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并证明无过错责任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无过错责任的理论定位。这部分,笔者从无过错责任的价值分析入手到无过错责任制度的制度功能进行分析梳理,揭示无过错责任体现的分配正义及价值。并且对无过错责任与相关责任类型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突出无过错责任的特点。第三部分,无过错责任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中的适用与完善。无过错责任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中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该部分,笔者首先分析了我国无过错责任的适用现状,厘清了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几种情形;紧接着,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无过错责任主要存在的三大困境,第一,在《侵权责任法》中,对无过错责任的规定采取了列举式,使得其缺乏弹性。第二,责任限额难以抉择。第三,对其他行业产生额外负担。最后,我们的侵权制度中无过错责任法律还不完善,笔者从无过错责任的立法和相关法律的制定方面,提出完善我们的无过错责任的立法建议,同时起到对未来的民法典制定的提供借鉴的意义,并努力寻求一种方法来解决相关法律的冲突,为中国的无过错责任的改善和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