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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论述托马斯·杰斐逊新闻自由思想的渊源和主要内容、新闻自由相关立法的经过和实践的历史过程,重点分析他能把新闻自由理论、相关立法与实践三者统一起来的原因。
欧洲民主思想在北美的广泛传播和殖民地新闻事业的发展为杰斐逊新闻自由思想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该思想是杰斐逊民主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作为天赋人权一部分的“天赋新闻自由”观,即认为新闻自由是人民固有的,不可转让和侵犯的天赋权利;“第四权力”观,即主张新闻自由权力是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有监督政府、防止政府走向暴政的功能和作用;“第四权力”必须受到其他权力的制衡,防止这一权力被滥用,以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
为了保护新闻自由等权利,杰斐逊极力推动《权利法案》的通过。在其总统任内,他又进一步实践了自己的新闻自由理论。杰斐逊个人坚定的民主政治信仰和新闻自由思想的理论特质,加上美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使他能够把新闻自由思想、新闻自由的相关立法和新闻自由的实践三者统一起来,做到理论、立法和实践的一致。
杰斐逊在新闻领域的特殊贡献,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和美国新闻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他成为美国新闻自由的主要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