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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涉及医疗损害的界定、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性质、过失、因果关系、民事赔偿、诉讼时效等民法基本理论。本文从医疗损害的概念与特征、民事责任的性质与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损害赔偿及诉讼时效、医疗损害民事立法建议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予以探讨。 第一章:医疗损害的概述。首先界定了医疗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其次,分析了因医疗行为形成的三种医疗法律关系:医疗合同、强制医疗关系和无因管理关系,并对这三种医疗法律关系中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的阐述。再次,通过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概念的比较,界定了医疗损害的概念。最后,对医疗损害进行了分类,并将医疗损害的主体分为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认为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都是医务人员所在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性质和归责原则。医疗损害民事责任既包括违约责任,也包括侵权责任,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对责任竞合的处理有三种:一为禁止竞合;二为允许竞合;三为限制竞合。本文认为,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或侵权请求权提起医疗损害民事诉讼,再根据诉因来确定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民事责任的性质。医疗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方面,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第三章: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医疗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三个方面。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违反义务的行为、主体的过失、因果关系四个方面。本文对医疗侵权损害事实的内容,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过失的判断标准与因果关系的认定方法作了详细的论述。最后,还概括了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抢救行为、医疗意外、不可抗力、患方过错等。 第四章:医疗损害民事赔偿与诉讼时效。首先,本文认为医疗损害民事赔偿应遵循以下三原则:全面赔偿原则、限额赔偿原则、过失相抵规则;其次,根据医疗损害的分类,将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范围分为:积极财产损害赔偿、消极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并结合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各种赔偿的范围和数额作了探讨,同时指出了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最后,本文还探讨了医疗损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