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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企业债券发展滞后,导致金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不利于储蓄向投资转化,也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人民银行于2005年5月26日推出短期融资券,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筹资资金,为企业增加了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研究短期融资券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融资性票据,采用较为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发行采取备案制,不强制要求担保,利率由市场确定,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短期融资券推出后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发行量迅速上升,改进了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为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出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本文回顾短期融资券法规出台的背景,分析其属性、发行管理和运行现状,借鉴美国商业票据的发展经验,探讨短期融资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即融资性票据存在法律制度性障碍、发行环节存在行政审批、价格形成市场化程度低、信用评级体制落后、资金用途缺乏监管以及市场投资主体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
本文对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政策建议给予很大关注,探讨修订相关立法,为短期融资券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考虑加快市场各功能模块建设,包括明确短期融资券与企业债券未来市场定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备案发行制,提高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合理定价等。并建议多角度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包括提高信用评级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流动性备付,加强投资主体信用风险控制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