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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运动在中国的农村轰轰烈烈的演绎,村民自治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途径,也为基层的妇女参政提供了新的环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传统的“男耕女织”的现状已逐渐演化为“男工女耕,农业女性化”的局面,农村妇女对农村、农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支持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的治理不仅是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必然。目前,我国也非常支持基层妇女参政,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颁布了诸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保障基层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的治理。尤其是在以1995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1998年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基层政府开始在实践中探索如何从制度上落实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权利,实现村民自治的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仍然发现,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比例依旧不高,农村妇女处于基层政治边缘化的境地。如何突破和改变这样的局面,本文试图从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上,来探讨支持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政策演进,以期从另外的角度找到妇女参政过程中的政策的支持模式,为后期的制度制定提供参考价值。文章除前言外,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运用公共政策内容分析法梳理了国家和各省级政府1985年到2009的支持农村妇女进村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第二部分讨论了从上而下的政府层面的制度供给如何来保护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通过对供给制度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制度供给的失衡。第三部分讨论了从下而下的社会层面的制度创新如何来保护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集中分析了妇联组织和其他基层妇女组织在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过程的作用。第四部分讨论了在社会组织的推动下,制度如何进行回应,并形成了共识的政策形态,形成了政策的共同体。第五部分集中分析了在支持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过程中,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在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性别观念的推动下,社会组织的积极行动和改变。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1)研究内容方面,试图从纵向的层面来探究制度演进的路径;(2)研究方法方面,公共政策内容分析法对制度进行梳理;(3)设计框架,制度供给—制度创新—制度回应—国家和社会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