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步入信息社会以后,关于信息安全的问题层出不穷,给人类带来巨额的损失以及不良影响。关于信息的问题,法学界早已涉及,就权利而言,信息权、个人信息权等均已被纳入研究领域。本文意图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提出信息安全权,顾名思义,信息安全权是保障信息安全的权利。缘何单独提出信息安全权,笔者认为,信息安全是具有独立价值的,安全是一种本能,对政府、商业组织或者个人来说,信息安全的价值无可取代。信息安全不仅包括信息内容的安全还包括信息传播及交流的安全,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许有学者会质疑信息安全权和隐私权是否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