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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经济正在迅速发展,中国品牌商品已进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竞争,品牌名称翻译在国际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然而,在中国,品牌名称的翻译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作为广告翻译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品牌名称的翻译有着它自己的内在规律,因而需要对它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即接受美学理论出发探讨品牌名的翻译,包括其翻译原则,翻译方法和翻译效果,目的在于帮助提高品牌名称的翻译质量,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接受理论又称接受美学,起源于一种文学批评理论,以姚斯和沃尔夫纲为代表人物,以现象美学和阐释学为基础。该理论的核心是“读者中心论”。它倡导以人的接受为依据研究文学,把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放到文学研究的首位来考察。以读者为中心、强调读者的期待视野、实现读者的期待视野与文本相融合等观点,对于品牌名称的翻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弥补了纯语言学理论忽视读者的接受心理和审美等因素所带来的不足,而且还可作为翻译中的功能对等理论的基础。按照接受美学,译者应遵循以消费者为中心、忠实于原文、消费者期待视野与原文文本相融合的原则,灵活地采取诸如音译、直译、改译和音义兼译等各种译法,对文化、审美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处理,一方面尽量保留和传达原文特有的信息和形象,另一方面设身处地地考虑读者的接受能力,为其开拓更宽的可实现的期待视野。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引言部分简要地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品牌名称翻译研究的状况,介绍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和写作意义。 第一章通过对比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与接受美学的异同,阐明了本文的理论框架—由姚斯和沃尔夫纲提出的接受美学及基于此的功能对等理论,并粗略介绍了接受美学理论中三个重要的概念:读者的期待视野,视野融合和视野变化。 第二章首先综述了古今中外重要学者对品牌和品牌名称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