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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是一种有效的资本运作工具,在西方资本市场已有半个多世纪历史。但在中国,股票回购是随着近年来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才逐渐兴起的。回购可以代替股利现金政策、向市场传递股价信号、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等,如果中国上市公司不能正确认识并应用股票回购,无疑于失去了一个有力的“武器”。由于回购在中国的实践与国外存在诸多差异,如回购动机、回购方式等,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点对中国的回购事件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丰富中国回购研究,为中国上市公司的回购实践提供指导。本文选取了2005年6月到2011年6月底的中国股票回购事件为样本,用事件研究法检验中国股票回购的公告效应。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回购公告日前后各十天的这段期间内,回购公告产生了显著正向的市场反应,并且从公告日前的第四日开始已产生,因此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泄漏情况。此外,本文还运用比较分析法,将全样本分别根据其采用的回购方式进行分组比较,发现采用协议回购方式在公告日后的短期平均市场反应均显著优于其对比样本组。之后本文运用单变量与多变量回归分析方法,对影响回购公告效应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多元回归结果显示公告效应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回购方式以及回购方式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交叉项。主业收入增长率越大、采用协议回购方式、以及采用协议回购方式时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大,回购的公告效应越大。净资产收益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净值市价比与公告效应正相关,回购比例与公告效应负相关,但相关性并不显著。回购价与股价的差距与公司规模对公告效应均无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