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8世纪的法国爆发了启蒙运动,启蒙思想家们以批判宗教信仰的迷信、专制及恢复理性为目的,主张人类应以理智去认识整个世界。以伏尔泰、孟德斯鸠为首的启蒙思学家以理性质疑宗教,狄德罗、霍尔巴赫彻底与宗教决裂,成为战斗无神论者。卢梭身处启蒙理性的大潮,和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积极投入对传统宗教的批判。但与无神论者的不同,卢梭坚决捍卫自己的信仰,认为没有信仰的国度和人是可悲的。与自然神论者推崇理性的不同,卢梭不同意对上帝的认识只有通过推论理性来实现,他更强调的是一种内在的情感,而这种情感来源于卢梭对大自然的特殊的恋爱。卢梭在大自然中通过遐想体会到了一种神秘、安详的和谐气氛,而他认为这种气氛就是上帝赋予大自然秩序存在的有力证明。“不管你看没看到,大自然就在那里的。”这种气氛促使卢梭展开丰富的想象,这种想象带给他一种痴迷般的沉醉,这种情不自禁的沉醉带给他一种美妙的“梦境”,而他在这种“梦境”中感受到了令他欣喜如狂的力量或启示。这种状态下的卢梭是幸福和满足的,他认为人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才能实现与上帝灵与肉的交融。关于人的道德准则方面,卢梭不同意对理性的推崇。他认为理性虽然能够帮助人分析、判断事物的价值,但是在道德行为规定上没有什么建树。卢梭在“自然状态”下反观人的内心,找到了一种独属于自己的信仰根基——良心。良心来源于人固有的原始行动,即怜悯。一个人爱自己的良心,就是爱上帝。良心是人与上帝沟通的桥梁,是判断一切善恶行为的真正向导。人遵守良心做事,就不会害怕迷失自我、迷失方向,因为他是按照上帝的指示来行动,上帝之光照耀着他。卢梭没有完全停留“自然状态”,他的所谓的“情感”宗教并没有成为一种“溺于情感”的宗教,而是从中得出标准,从“个人情感”上升到一种“社会性的感情”,从自然法上升到“公意契约”,从而得出公民宗教。这里,卢梭关注的不再是个人,而是社会和国家。卢梭认为一个良好的宗教不需要荒谬的奇迹和各种各样古怪的礼拜形式来敬拜上帝,重要的是其真实而能够打动人心,真正的崇拜是心的崇拜。这种崇拜就像在履行崇高的道德义务,它是自然的神圣权利,而这种“社会性感情”是国家建立的基础。有了这样的感情,一个人就能很好地记住自己的道德与责任,使他真诚地爱法律和正义,甚至为履行国家义务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这就使他成为一个好公民。此外,卢梭还强调宗教要有宽容精神,只要不违反公民的义务,就要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的宗教,不应该迫害异教徒。宣扬信仰自由,就是卢梭的基本观点。他认为,拯救人类精神的途径不止一种,认定只有一种的想法是可怕的教条,它会导致精神领域的迫害,这是公民社会难以容忍的,而且一个不容己的宗教在历史上也不会长存的。对此,他极力反对宗教暴力专制,认为宗教有义务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贡献,而不是被利用于挑起国家之间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