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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创新的最新成果,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居民个人及家庭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更是增加“财产性收入”、建设“橄榄型”社会的需要。探讨其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研究如何完善与之有关的法律制度,消除制度性的障碍,维护银行理财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除绪论外,由四个部分组成,探讨了个人理财的业务性质、个人理财业务法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个人理财业务关系的法律性质、完善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等,分别回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是“什么业务属性”、“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是这样”和“应该怎么做”等问题。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面对生存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所进行的一场“零售业革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金融创新性质,是包含多种金融业务的综合性业务。为了更好的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问题,本文探讨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与发展的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基础,并考察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及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制经验和对我国的启示作用。由于我国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中面临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也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监管与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既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础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如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权利义务关系界定不清晰、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欠缺、客户知情权保护与理财信息披露不充分、征信与税收等个人理财业务配套法律制度缺失等,也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行业自律体系没有完整构建的问题,如自律组织缺失、勤勉义务不明确、忠实义务缺失、理财人员资格认证与退出机制不健全等;既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委托理财业务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监管标准不统一并且行业自律组织之间不协调等问题,又存在现行金融分业经营法律制度不适应国内商业银行跨境(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跨境(区域)经营个人理财业务正在挑战现行分业经营法律制度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关系法律性质界定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首要难题。文章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性质的官方界定入手,探讨当前界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关系法律性质时面临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制约,法律关系性质定位模糊,理财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难以分配和确定,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与司法机制难以理顺等主要法律障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关系法律性质的争论进行分析总结。在不突破现行法律体系框架的前提下,得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多种法律关系的综合体性金融业务的初步结论。通过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与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探析,得出混业经营才能解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关系法律性质问题的结论。围绕如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制度,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本文从宏观方面,即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制度角度,提出健全基本业务法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完善跨部门与跨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机制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等方面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制度的建议;另一方面,本文从微观方面,即从商业银行自身角度,探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通过依法合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并全面履行合同,依法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防范理财业务创新中的法律风险等解决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