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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我国实行了上大学不交费的免费制度。1994年以来,国家逐步加大了高等院校收费制度改革,到1997年高等院校收费改革基本完成,形成了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使得居民的收入有着不同程度的差距。随着高等院校收费制度的改革,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贫困生比例日趋扩大,贫困生现象也日益突出,贫困生问题也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政府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一年的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2008年将安排200亿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的增加支出;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的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另外,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建立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应制度,也将全社会的目光再一次集中到高等院校贫困生的身上。如何帮助越来越多的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也日趋引起了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如何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从建国初期以人民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单一资助形式开始,发展到后来的奖学金与贷学金混合资助体系,一直发展到现在建立起“奖、贷、勤、助、免”及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综合资助体系,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贫困生助学工作仍然存在着不足。高等院校的贫困生助学工作应该落实“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注重体现贫困生的主体地位和满足贫困生内在发展的需要,并在这一基础上制定贫困生资助的方式,体现教育公平。本研究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为例,通过调查了解贫困大学生对现行资助方式的认识和态度,阐述并分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贫困资助方式的实施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而思考改进和完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贫困生助学模式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旨在客观把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贫困生资助模式的现状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革的思路和方法、措施,为改进贫困生资助方法,提高资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