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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森林指城市及其周边范围内自然发生或人工栽培、以各种形式存在的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所有植被,包括市区的道路、庭院绿化、公园与各种绿地、近郊和远郊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果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绿地和植被。城市林业是传统林业的一个专门分支,是一门研究城市森林的潜在自然、社会和经济福利学方面问题的城市科学。城市林业的任务是对上述各类绿地进行规划、设计、栽培、管理,开展市民培训,城市污水循环处理以及木质纤维类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在城市这个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利用绿地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稳定和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
城市林业的建设目标是为城市居民创建一个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市区景观舒适度。但作为一个以人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城市及其周边范围的各种人类活动都会直接对其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城市林业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旨在广泛调动广大市民的主观能动性,使其积极、广泛地参与到那些与其生存环境息息相关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决策、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城市林业是城市森林营造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保障城市林业建设质量与效益的有益补充。如何取得社会公众对城市林业建设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营造城市森林、保护城市森林的积极性,将成为城市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在尽力收集世界各国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以弘扬绿色文化、共同参与城市林业建设为主线,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就昆明市民对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的相关行为和倾向爱好进行了探讨,以期为我国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借鉴与引用国内外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昆明市情提出如下促进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的可能形式和举措:
(1)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的意义,增强公众参与的意识;
(2)确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公众参与的程序,保障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的权力;
(3)逐步完善参与机制,形成由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与社区机构三者共同组织、监督的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模式;
(4)通过推行城市园林建设政务公开,开放相关信息,有利于公众真正关心和参与城市林业建设;
(5)以各种培训和活动形式强化环保教育,逐步提高民众的环保素质,增强其对城市林业建设的参与意识;
(6)招募热心服务并且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开展组织市民义务植树、征集市民对周边生活环境质量建设的反馈意见等活动;
(7)城市规划与园林建设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为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提供服务,维护和提高城市林业建设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8)建立城市林业建设专业网络,为广大市民提供营造和维护城市森林的相关信息和技术方法;
(9)继续推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善组织形式,提高造林成效;
(10)适当认养公共绿地,提高市民参与城市森林建设的积极性,培养群众的家园意识;
(11)进一步实行沿街商铺、单位和住户对其门前与附近的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12)出台各种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成立非营利性民间组织(NPO)和非政府组织(NGO)参与城市林业建设、使其成为政府专业职能部门的有益补充和重要配合力量;
(13)设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的城市绿化专门咨询机构,为政府职能部门献计献策;
(14)设立专项基金吸纳政府和企业投资、个人捐赠,确保城市林业建设和组织公众参与的必要费用;
(15)对涉及城市林业建设的重大举措,召集专家和市民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呼声,使公众参与真正落到实处;
公众参与城市林业建设不但必要,而且可行。只要通过正确引导,合理组织,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公众参与就能够成为推进城市林业建设的巨大动力,就能够为保障我国城市森林的建设质量,全面推进城市林业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