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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是刑法理论中引发颇多讨论的热点问题。它一方面与不作为的行为性理论联系紧密,需要以不作为的行为性来作为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又需要对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进行探讨,寻找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与刑法因果关系的共同点和特殊性。而不作为的行为性和刑法因果关系本身又都是相对复杂、争论汇集的刑法理论问题,要对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形成清晰明确的认识,首先需要对不作为的行为性理论和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进行分析和甄别。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与不作为行为性理论和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刑法学界对不作为的行为性认识的加深和刑法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日趋科学合理,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理论中,出现了多种不同观点:有否认不作为的行为性,进而否认不作为的原因力、否认不作为能够成为刑法因果关系原因的消极说;有在客观上否认不作为的行为性,但在法律上承认不作为的原因力的拟制说;有从不作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寻找不作为的原因力,以及从不作为本身分析其原因力的各种肯定说。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基本认同不作为是具有原因力、能够成为刑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的,但是对原因力的产生和来源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本文以刑法的客观性、社会性和法律性为标准,以期能对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进行有效的解释。本文分为五部分,约三万五千字。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的研究现状、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与不作为的行为性和刑法因果关系的联系,以及本文所坚持的原则。第二部分,不作为的行为性。通过对各种行为理论的分析,指出我国刑法行为理论的不足,对刑法行为进行重新定位,并说明不作为具有行为性,是刑法中的行为。第三部分,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这一部分从区分刑法因果关系与哲学因果关系入手,梳理国内外的主要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分析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问题,证明不作为与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契合性。第四部分,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结合案例,立足不作为的客观性、社会性和法律性来论证不作为本身具有原因力,能够成为不作为犯罪的原因。并对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的特点、判断及其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等基本问题进行论述。第五部分,结语。对全文的思路进行回顾和总结,重申本文的写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