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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思路立足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新乡土社会,之所以称其为新乡土社会,是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的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相对而言的。新乡土社会呈现出乡土本色逐渐消退、国家权力作用方式相对柔和、多元权威出现等社会转型期的显著特征,且在这种新的境况下,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传统手段——礼治出现了逐渐弱化的态势,而近代以来向西方学习的法治也在乡土社会遭遇到诸多现实困境。两者在全面大量的接触中,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和矛盾,同时也存在相互融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探索解决礼治和法治的矛盾冲突实现二者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包括乡土本色、血缘地缘和差序格局,以及传统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礼治的具体内容。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乡土社会逐步过渡到新乡土社会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特征,礼治和法治并存成为维护其社会秩序的的手段,具体表现为礼治的逐渐弱化和法治的运行困境。第二部分论述礼治和法治的相互关系,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详细介绍礼治和法治的显性优势及其局限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表现为法治对礼治的取代和破坏和礼治对法治的置换和违背。第三部分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前面两章论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礼治和法治冲突与对立的具体途径,包括:在观念上,尊重、善待礼治,加强法治教育。在立法上,法治要汲取乡土社会的礼治资源完善我国的法治建设。在法的实施上,执法方面要积极探索具有乡村特色的执法方法;司法方面要建立礼治与法治相互融入与援引的司法制度;守法方面要加强对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和内化等。同时还要努力探索礼治和法治的互动领域,实现对礼治和法治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