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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的研究中关于公司治理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它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行业的变化不断改进的。得益于国内外学者们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从一出生就冠上了公司治理的帽子。在这个发展不到二十年的行业里,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经过十年的探索表面看上去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本质上并未完全适应这一现代企业制度。近年来,随着电子竞技运动的快速普及,联赛规模的壮大以及联赛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参赛主体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被推到了台前,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化的发展模式,开展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摆在俱乐部面前首先要解决地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俱乐部运用现代化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作为新兴行业,对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探索是推动俱乐部适应行业发展和当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本论文以我国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的方法,在职业体育俱乐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权力制衡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下,对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如下内容的调查和分析:职业电竞俱乐部的委托代理关系;职业电竞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机制;职业电竞俱乐部各权力机构的职能分工;外部利益相关者对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我国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发展时间较短,缺乏专业的管理和经营人才,内部权力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存在不同权力机构人员重叠的现象,没有遵循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原则,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俱乐部联盟对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联盟没有充分得到认可,对俱乐部的监督约束能力较弱,游戏开发商尽管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但是并没有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俱乐部进行监督和约束,政府需要加强立法,保障俱乐部的稳定经营;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我国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应该采用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是利益相关者一起进行治理的模式,当前职业电竞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上仍需加强利益相关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