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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有利于实现就业促进。自1999年该制度实行以来,造福了大量的贫困群体,时至今日已基本上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解决城镇贫困问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促进了和谐公平社会的良好运行与发展。然而,目前对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绩效尚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科学的制度绩效运行评价指标体系是促进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助推器,构建一个合理的制度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制度的优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人们生存问题,其评价目标具有多面性,对其采用定量与定性研究必须使用专门的技术与方法进行处理,才能达到评价目的。本文在基于制度绩效评价理论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绩效的研究基础上,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研究。并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1)绩效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目标为公正目标、效率目标、可行性目标以及贫困群体融入社会目标。指导原则为系统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行性原则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文的绩效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为制度目标、财务目标和社会目标,再结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平、效率、可行等原则,制定出二级和三级指标。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个目标的权重后发现,财务目标的权重最大,其次是制度目标,最后是社会目标。(2)泰安市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申请、审核等流程建设比较规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广,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广大城镇居民低保群体的待遇逐年提升;此外,除了以上保障措施以外,还配备了医疗、住房、教育、司法以及特困救助等配套救助,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低保救助体系。(3)通过建立的指标体系对泰安市的各个市、区、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开了绩效评价,根据一级指标制度目标A1、财务目标A2和社会目标A3的指数值及其相应的权重,计算出泰安市各市、区、县的综合绩效T的指数值,其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依次为:高新区、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泰山景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4)针对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情况,找出了影响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绩效的因素,其中,制度因素方面主要体现在准入与退出机制的不完善;财政因素方面主要体现在筹资比例不合理和低保标准整体偏低;此外,其他的因素还包括低保的基层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工作素质有待提高、低保就业导向工作不足等。(5)针对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情况,从制度设计、财务等角度提出了严格准入与退出机制,提高低保标准、灵活救助方法,实施分类救助、增强低保基层专业人员的培训、发展综合性的低保救助模式、完善低保制度就业导向机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