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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一代,清政府受“重农抑商”思想和“朝贡贸易”体系的影响,把对外贸易作为驭控外商的工具,其主要目的不是为经济服务。恰克图与广州作为当时南北对外规模较大且具代表性的通商口岸,在国内外大环境背景影响及清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贸易管理模式有很大异同。本文在梳理清前、中期国内外对外贸易环境背景基础上,选取这两个南北通商口岸为例,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进行比较,分析对比在中央集权下,清政府对南北两地制定的外贸政策制度的异同,探讨两地贸易商人各具特色的管理体制及差异形成的原因。 受清政府外交观念的影响,两地管理体制更多的反映出政治作用,而出于维护经济利益的目的相对较少;基于防范外商、稳定政权的初衷,清政府在南北两地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管理对外贸易,且管理不断趋于制度化;建立了相应的税收体制,为政府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两地商人的自主管理在管理体制形成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约束着本国商人恶意竞争,而且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但是,恰克图与广州因地域、环境、贸易主体等的差异,清政府设置管理两地的机构与官员简任差别较大,显示出对两地重视程度的不同;恰克图与广州的管理体制在交易程序、贸易地点、商人主体、交易商品等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商人组织对贸易的管理在价格制定、惩戒机制等制度约束层面也存在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