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品房是供人们居住和从事各种活动的场所,且是一种供人们永久性使用的产业。商品房质量不仅关系着其自身的使用寿命和价值,而且关系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些年来,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商品房质量问题也随之进入了高发期,而且呈现出新的特点。所以,关注商品房质量、研究商品房质量问题实有必要。 商品房建设活动具有其内在的规律,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单从施工单位及施工活动角度分析,这些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即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此,现行法律法规作出了严格规定。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这些规定并未得到很好执行,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参与商品房建设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缺陷而影响商品房质量的情形司空见惯,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商品房质量问题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有关商品房建设制度存在严重缺陷,这些制度缺陷是导致商品房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资质审查制度缺陷和招标投标制度缺陷使一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入了商品房建设领域,从而引发大量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缺陷使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文件作为施工的依据,从而埋下工程质量的隐患;工程监理制度的缺陷导致对施工活动监督不力,为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创造了条件;最根本地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缺陷,导致商品房质量问题禁而不止、杜而不绝。 所以,规范商品房建筑市场,制止商品房建设质量违法行为,首先,须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从制度上防范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发生。包括完善资质审查制度,提高建筑市场准入门槛,使真正有实力的单位进入商品房建设领域,从而确保商品房建设质量;推行和完善工程质量强制保险制度、工程质量担保制度和招标投标全程公证制度,引入第三人机制,强化对参与商品房建设各方主体的监督和约束,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以提高商品房建设质量,杜绝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其次,要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厉打击商品房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商品房质量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