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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代以“文的自觉”与“人的自觉”凸显于中国历史。这个时代缘何能够出现这样的两个自觉,学者们已从文学、哲学、历史等诸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究,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理论主张。尽管如此,这却是一个探究不完的话题。 所有关注魏晋时代的人都回避不了两个问题:第一,这个时代出现“文的自觉”的原因是什么?它对于文学艺术的发展有何意义?第二,“人的自觉”为什么在这个时期出现?它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人性的完善和恢复,具有怎样的借鉴作用? 研究的深入有赖于方法和观念的更新。高尔基“文学是人学”的著名论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观念,中国古代哲学的“生生”理念,早就提醒我们从总体、从人、从生命的角度和层面去思考,然而,以往的学术研究却在对于“常识”的忽视或对于经典的误读中走了样。 人,首先是生命体。生命的特性决定着人的本性,也从根本上决定着人所创造的一切的本质与特点,包括所有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产品。 魏晋“文的自觉”,是与人、与生命紧密相关的社会历史文化原因造就的,就文化而言,儒学的式微、政治的紊乱、玄学的兴起,无疑是重要的因素。而“文的自觉”的具体表现就是生命意识的张扬。这里有对于生和死的敬畏,有对于生命永恒的幻想,甚至有对于现世享乐的放纵。 “人的自觉”实质是生命的自觉。生命自觉的基础是中华民族先哲们对于天、地、人及其关系的体认。和合,和谐,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范畴,也是中国哲学及人生追求的理想境界。天地人需要和谐,人生需要和谐,生命需要和谐。生命和谐的具体表现就是:人自身的内在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 魏晋人追求并实现了这种和谐,他们的人生多姿多彩,他们的才情喷发而出,他们的生命呈现出闪光的勃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