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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是困扰当今中国政府、社会的重大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以及执政理念的不断革新,改变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实现绿色技术升级已经成为环境污染治理新的手段。绿色创新是近些年来越来越被学者们关注的领域,而环境政策则是影响绿色创新的重要因素。因此为探究环境政策对于绿色创新的影响,本文以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为例,从绿色创新活动及绿色创新效率两个角度出发探究了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实证研究发现融资约束对企业创新行为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引入融资约束指标以探究融资约束下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本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融资约束下环境规制政策能否促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绿色创新。首先,基于2003-2012年间我国沪深股市上市企业绿色专利数据,运用双重差分的方法,探究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是否促进了政策试点地区企业的绿色创新。本文中使用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量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的数量。其次,引入企业融资约束指标,使用三重差分方法探究在融资约束下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再次,根据专利类型、企业所有制、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等进行一系列关于政策诱发企业绿色创新的异质性讨论。最后,改变变量衡量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能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增多,并且在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的情况下,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仍然具有促进作用,且对研究对象根据绿色专利类型、企业所有权类型及二氧化硫排放差异进行区分后促进作用仍然显著。本文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为探究融资约束下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是否促进了地区层面绿色创新效率的提升。首先对DEA-RAM模型进行介绍,并进行评价指标选取,利用收集所得30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地区层面的数据对其地区绿色创新效率进行评价。其次,利用双重差分回归探究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是否促进政策试点地区绿色创新效率的提升。再次,引入地区层面融资约束指标以探究融资约束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效率关系的调节效应。最后,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地区层面绿色创新效率的提高,并且融资约束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效率关系有正向调节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