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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它的建设以满足国土保安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公益事业需要为目的,是一项服务于社会、受益于全民的公益事业。生态公益林公共产品的属性,注定了无法通过市场进行最优的资源配置,只能通过政府投入,为社会提供该类生态产品。我国从2001年开始实施生态效益林补偿。在政府的不懈努力下,经过6年的时间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初步实现了补偿的目的。但是,由于我国森林产权的多样性,以及财力的限制,导致在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补偿工作成效。要有效解决目前补偿存在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应该建立好一个切实可行的补偿制度,使政策落到实处,这样既能取信于民又能收到应有效果。 目前不仅政府开展了实践方面的操作,学者也开展了相关的理论研究。这些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对于中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但是从总体上看,国家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方法还处于试点阶段,理论界对于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对象、补偿原则、资金来源以及政策社会化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全面探索则少见。因此全面研究补偿制度,对当前指导政府补偿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本论文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研究作为毕业论文选题。 本论文采用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查阅国内外涉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研究成果,辨证地、客观地定性理论分析和评价我国现行的补偿问题,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情况下,提出我国建立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本论文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公益林效益补偿问题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国内外研究进展以及述评。2)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背景知识:包括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涵义、特征、以及我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现状。3)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利用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理论分析补偿机建立的可行性、并且提出制度的理论框架。4)可操作性的补偿制度建立研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可操作性的补偿制度。5)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中,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前提下,在总结我国专家学者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确保补偿制度顺利运作的政策建议。 根据不同的森林种类和不同林业产权核算补偿标准是本文的一个亮点。论文根据补偿标准要素构成,推算出对于已经成林而被改建为公益林的森林和经过人工改造成公益林的原始林,并且是以往未进行过补偿的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核算公式;并提出对于需要进行补偿的公益林,特别是从宜林荒地上新建的公益林而言,其补偿标准核算可以运用序列林价方法。根据不同林业产权所有者的制定补偿标准也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补偿制度的重要部分。在此基础上,论文从补偿资金筹集制度、分类管理和分类补偿制度、资金监管制度、法律法规、宣传制度和科学研究制度等方面分析并提出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