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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强化了负外部性较强的重污染企业的转型诉求,借由绿色并购以实现商业模式的重塑式创新,已经成为提升重污染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选择。绿色并购是指重污染企业所进行的能够提高其资源使用率或者快速进入其他环境友好型行业的并购。从本文整理的统计数据来看,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占全部并购的比重自2013年开始显著提高,截止2016年已达到41%。因此,随着环保风暴的加剧,绿色并购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话题。现有的文献多集中于对绿色并购定义、社会责任等的探讨,但绿色并购能否真正提高重污染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其中的作用路径就成为一个亟待验证的话题。本文以2008年-2016年的A股上市类重污染企业并购交易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绿色并购对重污染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作用路径和现实效果,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在其中的作用。其中,可持续发展能力采用范·霍恩模型衡量;商业模式创新因为衡量起来比较复杂,故使用李斯特五级量表和主成分分析计算出综合得分衡量。本文通过绿色并购和非绿色并购两个并购样本组的对比实证分析,探究绿色并购是否能够显著促进重污染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同时,本文进一步分析研发投入和主并企业的企业性质对绿色并购影响商业模式创新的调节作用。通过理论分析和数据验证,本文得出了以下几个观点和建议:第一,重污染企业能够通过绿色并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绿色并购能够为其经营和生产活动提供合法性基础,重污染企业借助绿色并购重新获得利益相关者的心理认可和资源支持,同时降低重污染企业的合规性惩处损失和风险。第二,商业模式创新能够显著增强绿色并购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相关关系。重污染企业通过绿色并购能够明显改善其商业模式质量,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污染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转型力。第三,研发投入高和企业性质为国企的重污染企业更容易通过绿色并购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本研究结论不仅在并购情境下验证了绿色管理中的“波特假说”,同时也能为重污染企业的绿色金融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尽管目前研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文献较多,但从绿色并购角度出发,结合重污染企业的商业模式,探究其能否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术研究却比较少见。本文的实证研究佐证了绿色并购对于重污染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激励效应和应用价值,发现了商业模式创新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提供转型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推动传统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提供了可行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