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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开发土地资源是补充耕地及其他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等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针对耕地资源的补充,建立土地开发潜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多因素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兰州市土地开发潜力进行评价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以兰州市区县级为基本评价单元,依据综合评价分值,划分三个土地开发潜力级别。一级潜力区包括永登、皋兰、榆中三个县。二级潜力区包括红古区、西固区。三级潜力区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2)以兰州市乡镇级为基本评价单元,依据综合评价分值,各区县范围内划分三个土地开发潜力级别。其中,永登县一级潜力12628hm~2,主要分布在秦王川地区、河桥镇、连城镇以及民乐镇;皋兰县一级潜力23839hm~2,主要分布在石洞镇、西岔镇以及什川镇;榆中县一级潜力1861.93hm~2,主要分布在和平镇、清水驿镇,这些开发条件较好潜力较大的地区适宜近期施行土地开发项目。二、三级潜力区域可作为中远期开发目标。依据区县级评价结果,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城关区以及安宁区开发潜力相对较小,且主要为城市建成区的周边扩展区域,结合兰州市实际,可适当开发亦可作为城市发展用地的后备资源。(3)兰州市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具有连片性,便于划定重点开发区域。结合兰州市区县级和乡镇级评价结果,划分3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秦王川土地开发区;皋兰东南部土地开发区;永登西部土地开发区。土地后备资源适宜连片、规模性开发。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兰州市当前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土地开发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为全市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划定以及时序的安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