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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与FASB在2014年中旬联合颁布了新收入确认准则IFRS15,新准则同时适用于确认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为与国际财务报告靠齐,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CAS14),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许多行业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因收入准则的变革而产生影响,O2O(Online to Offline)外卖电商行业也不例外。O2O外卖平台本身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P外卖平台为例,其收入确认中包含平台佣金、配送服务、会员收入、广告收入等,同时还有各种满减红包、会员代金券等。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在新修订的收入准则发布之后,在实务中O2O外卖平台的收入确认与计量有哪些应用难点,以及如何应对。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以已经应用新准则的P外卖平台为例,通过分析新收入准则的“控制权转移”模型和收入确认“五步法”模型,论述新准则对外卖企业特定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影响;再从五个特定的业务模式:(1)会员卡业务(2)联合会员业务(3)佣金返广告费业务(4)配送业务(5)返利积分作为切入点,分别论述新准则下P外卖平台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应用难点:(1)未使用的会员红包;(2)“总额法”与“净额法”的选择;(3)含有可变对价交易价格确认的处理;(4)合同折扣在不同配送方式之间的拆分;(5)返利积分的确认,试图对我国O2O外卖平台在收入确认与计量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本文创新性体现为: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实施新收入准则后P外卖平台在收入确认与计量应用方面的难点,并将具体的业务模式作为切入点,提出了可行的建议:(1)明确制定“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业务范围;(2)推动案例企业收费模式改革;(3)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尝试着为新准则下O2O行业的收入确认与计量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