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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地在经济及文化上的交流也愈加频繁,全球化更使得各国之间的距离以前未有的速度缩小。世界一体化的进程和日趋增多的贸易争端刺激了国内外对法律文本翻译的需求,也使得法律文本的翻译渐渐得到众多翻译界与法律界学者的关注。总体而言,我国对于法律文本翻译的研究要迟于并落后于西方学术界,有待逐步深化与完善。
法律文本的翻译,是一项实践性与原则性并重的跨文化活动,须在完善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笔者在对中西方具有代表性的翻译理论进行对比研究并在英文法律文本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认为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最适用于法律文本的翻译,其提出的“翻译就是在译语中再造出意义上和风格上与原语信息最切近而又自然流畅的对等信息。”,强调实现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功能对等,以译入语为导向,更能贴切地照顾读者反应,可用于指导法律翻译实践工作。
笔者收集了大量的中英文法律文本,作为研究对象,以此探讨“功能对等”原则在法律翻译中的适用性。由于中英法律语言特点不尽相同,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异同,在词语,句法等层面参照功能对等理论,使译文自然通畅,在意义,文体风格,及法律效力上实现译文与原文的对等。
本文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及结构,提出了论文的主要研究问题。第二章追溯了中西方法律文本翻译的历史进程,并着重从词语及句法层面分析了英文法律文本的主要特点。第三章介绍了法律文本翻译研究的主要理论,并详细地论述了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第四章探讨了“功能对等”理论在法律文本翻译实践中的运用,通过对所收集资料的分析,指出在其指导下翻译过程中可运用的方法与技巧。第五章为论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