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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治理效应是指债权人为保障债权的安全和利益的完整性,对举债公司及其内部控制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或激励约束,客观上有利于举债公司的治理机制的完善和绩效的提高所带来的效应。债务融资结构对代理成本的抑制作用是债务治理效应中的一种。债权人作为公司借入资本的所有者,是公司治理中一股重要的外部治理力量。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举债公司挑选机制、债务契约现值机制、自由现金流约束机制和控制权相机机制等是债权人间接对公司进行治理、利益得到保障的方式。通过债务治理,债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司及其内部控制人的代理行为,产生债务治理绩效,提升公司价值。 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背景下,本文以2006-2012年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探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结构与代理成本的抑制效应的关系。由于代理成本复杂且难以测度,本文将代理成本分类为“可观测可证实”的A类代理成本和“可观测但难以证实”的B类成本,分别进行代理成本的抑制效应研究。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债务治理并非不存在,而是客观上对本文界定的两类代理行为均存在一定的抑制效应,并且受到债务期限结构、产权性质的影响。 具体表现:我国中小上市公司债务不仅对A类代理成本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对“可观测但难以证实”的B类代理成本也存在抑制作用。这表明中小上市公司的债务整体上对这两类代理行为存在一定的治理效应;从产权性质分别考察债务融资结构与两类代理成本的抑制关系,研究发现,负债对于中央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的“可观测可证实”的A类代理成本和“可观测但难以证实”的B类代理成本均存在抑制作用。而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的债务治理效应相对较弱,债务融资仅对A类代理成本有抑制作用,而对B类代理成本无抑制作用;从债务期限结构角度考察发现,由于我国债务期限结构失衡,在债务融资结构对代理成本抑制效应中,短期负债是主要决定因素。短期债务能够抑制两类代理成本,而长期债务对代理成本抑制作用不明显。本文研究结论证实我国存在债务治理效应——债务融资结构对代理成本存在抑制作用,并为如何提高中国企业的债务治理效应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