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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1178年—1237年)不“倚门傍户”,具有创新意识,形成了独特的理学思想,但魏了翁的美学思想在较长时期内被忽视,魏了翁除了是理学家之外,“能诗擅词”,擅书法,还具有“比较通达而圆满”的文艺创作理论。学术界目前对其文学、诗词等文艺观点的研究较多,但多是讨论魏了翁的艺术技巧。本文尝试从思想文化角度,在哲学分析基础上,对魏了翁的美学思想进行整体研究与探讨。魏了翁在以“本”为美的基础上提出了独特的文道观,他不仅继承了朱熹的“重道轻文”、“文道合一”的观点,更进一步将有“本”者,即具有君子气节等理想人格的有道者的作品包含在内,这反映了魏了翁不仅重道,更重人对“道”的追求,重视主体的“心”的主宰作用。在魏了翁的美学体系中,作为审美实践活动的“自得”概念具有自觉性,创造性,主体性以及自然性(“非着力把捉”)四个特点。对于如何“自得”即审美修养的问题,魏了翁提出要通过“明心”使自我的主体意识觉醒,然后便可观察外物,观物之后还要做到“内反诸心”,超越对象本身而对其生命精神(理)产生共鸣,从而有所“得”。魏了翁还提出了追求“中和”气韵,要求体现义理与“气节”以及观德与论世的审美标准问题。最后,魏了翁在其诗词作品与书法作品中也体现了丰富的美学思想因素。对魏了翁美学思想的研究,有助于丰富把握中国传统美学特质与理学美学的内涵,并且对于人们更好地理解魏了翁的思想及其人格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