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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股权激励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国家财政部也于2006年2月推出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为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基本依据。伴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实施环境的成熟,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正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中国企业中,经理人股票期权对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刻,对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本文以现代会计理论、股票期权理论和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为指导,结合目前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理论研究的现有成果,主要采用规范研究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以期探讨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佳模式。本文以目前在我国A股上市且实施股票期权的1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临时报告到定期报告、表内披露到表外披露、披露内容到披露形式等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指出目前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不足,并从披露内容与披露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通过本文研究,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披露必须以现代会计理论、股票期权理论和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为基础,研究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披露应当首先解决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和计量问题;第二,在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计量方面,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期权定价模型,并对模型中各参数的确定方法做出详细披露;第三,应进一步增加经理人股票期权的表外披露内容,如对经理人股票期权的重要组成要素、经理人股票期权费用的分摊方法和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情况的披露;第四,应统一我国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信息的表外披露模式,采用描述性、分析性表格等多种披露形式对其进行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