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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加快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干预程度。其中,推行地方政府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是当前重要的改革内容之一。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还在探索试用阶段,各个省份的进度不一,有的地方政府还处于权力责任清单的讨论和编制阶段,而有多个省份加快了权力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公示工作。简政放权是新一届政府的最大亮点,而从所推行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深水区,存在诸多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基于此,本文以泉州市为案例,借助权力责任清单制度的大背景,对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制度进行研究,以此探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可持续发展和演进路径。 本文采取案例分析、文献分析的方法,阐述了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历史沿革。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前,地方政府注重向中央层面争取审批权限,注重由省级层面向下下放权限;而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下,地方政府注重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化管理,并且加快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结构重组以及职能机构的优化整合。 泉州市作为我国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工作的典型代表,近年来,通过建立健全简政放权工作机制,实行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化管理,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但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下,泉州市简政放权也存在对权力清单认识误区,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力“放空”问题,简政放权中存在政府推卸管理服务责任和放权不让利等现象,究其原因,与长期官本位认识、清权与确责步调不一、政府职能未能转变、简政放权的配套改革制度不到位等密切相关。 根据现代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下推进简政放权,要重点界定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推进地方政府权力全面公开运行,促进地方政府构建现代公共治理体系,以此实现权力与责任的衡平,简政与放权的统一,最终展现出新时期良好的政府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