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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2005年3月正式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决定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同时取消了原国家教委1990年1月20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新《规定》体现了现代学生管理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总体趋势,是我国高校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学生管理的依据,也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新《规定》中所体现的“刚柔相济、宽严适度”思想,要求在“法治理念”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体现人性化管理;在“以人为本”理念中体现“法治理念”,加强制度管理。“刚柔相济”的创新理念则是“法治理念”与“以人为本”理念的有机结合,强调发挥学生主体意识,将管理的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将对学生的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创新学生管理制度则要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创新学生管理运行机制要做到“刚柔相济、党政和谐”,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创新学生管理内容要做到“刚柔相济、教管结合”;创新学生管理模式要做到“刚柔相济、堵疏结合”,努力更新学生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方法,改进管理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