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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366家中小板上市公司2011-2015年的数据为研究对象,以行为金融理论、噪音交易理论和投资者情绪理论为基础,以中介效应检验方法为框架展开实证研究,探索机构投资者是否通过有效影响投资者信心进而影响股票收益。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的进入能够有效提升投资者信心进而提高股票收益,但是这一观点得以成立的前提是机构投资者对投资者信心和股票收益均有显著影响、投资者信心对股票收益也有显著影响。为此,本文选择中介效应模型,分别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对投资者信心和股票收益的影响、投资者信心对股票收益的影响,在这两个基本前提得以满足的情况下,再运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是否通过有效影响投资者信心最终影响股票收益。进一步地,本文将机构投资者分成证券投资基金、券商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四种主要类型,研究机构投资者通过影响投资者信心进而影响股票收益这一机理是否会因机构投资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此,文章定义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票为机构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投资者信心指数,采用普通收益率为股票收益的衡量指标,运用中介效应检验模型,从水平量(静态)和波动量(动态)两方面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是否通过有效影响投资者信心进而影响股票收益,并且这一影响机制是否会因机构投资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实证结果表明:(1)机构投资者与投资者信心和股票收益均显著正相关,投资者信心也与股票收益显著正相关,说明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投资行为能够向市场传递一种利好信号,有效提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促进股价的提升;(2)满足前两个基本前提之后,本文选择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机构投资者的确是通过有效提升投资者信心进而提升股票收益;(3)进一步将机构投资者分类后,发现机构投资者通过影响投资者信心进而影响股票收益的这一机理会因机构投资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表现在证券投资基金、券商理财产品、社保基金持股比例的增加能够通过有效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提升股票收益,而保险公司增持则无法通过提升投资者信心来提升股票收益;(4)波动量(动态)视角检验发现机构持股比例波动也是通过有效影响投资者信心波动进而影响股票收益波动。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本文分别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机构投资者结构的改善以及如何提高和稳定投资者信心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