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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环境的巨大变迁引发了整体社会结构和形态的深刻变化,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利理念逐渐被公民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利益优先的民主社会理念替代。以往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输出,由于效能低下等问题的出现,必须借由社会团体的组织传递而成为政府的代理人。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过程中不仅涉及双方的合作目标、方式,而且涉及诸多其它因素。本研究主要是采用文献回顾、深度访谈以及参与式观察等方法,通过搜集非营利组织、合作、合作关系等关键词之文献方式。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或功能和政府在建立合作关系的目的、方式、模式,以及合作关系构建中的困境和隐患作分析及解释,经过访谈的形式,针对地方政府的三个部门、非营利组织以及志愿者的访谈内容来作分析,着重分析其与政府的操作性合作关系模式。通过本研究个案,笔者初步构建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关系的框架。根据研究发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的目的,在于从互补作用上来达到双方互利、互惠的目标。由于政府拥有财物资源,但人力不足,非营利组织人力充沛且专业性高。双方通过合作交换资源方式来填补各自的缺陷,达到各自的利益需求目标。目标的达成,需要双方对在合作中产生的问题,以不断的沟通来达到共识,建立联系管道,在平等、尊重、互信的基础下,双方的合作机制才能够维持。本文通过深入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等方法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关系框架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出了以下结论:传统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存在着依附式合作关系;脐带式合作关系制约了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沟通-信任式合作关系有助于合作关系的构建和维护;构建虚拟网络式合作关系有助于多方利益的实现;过程博弈式合作关系有助于实现最优决策。另外,本研究一方面提出了对政府的建议,对未涉及公共权力执法的部分,能够转移更多元的职能让社会团体来承担。其次,应该提供透明化的信息,让更多有能力的非营利组织都能够参与道公共服务输出的竞争中,从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对非营利组织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不宜太过于依赖政府的资源援助,应该多方开源,努力提升自身水平,亦可与其它非营利组织合作来扩大服务面,提供更广泛与更贴切的社会服务工作,以增进组织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