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法完善研究——以刘某案为例

来源 :兰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arch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发展,互联网已经变成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除了给人们提供多方面便利的同时也不免有些人通过网络进行不法活动,比如网络造谣以及网络水军频繁出现在我们视野中,从而扰乱本来和谐的网络秩序。最近几年来,通过各种途径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屡屡发生,特别是运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犯罪,变得日益频繁,从而严重扰乱我们生活的环境和秩序,同时给社会中生活的公民带来了精神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安和焦躁,有时候也会危害到公民自身的利益。本文的作者想通过以案例为出发点,来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究,主要在对本罪的司法认定以及司法实践提供有利的借鉴和参考。同时,也对本罪含有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见解。  本文研究内容及研究重点如下:  第一部分:案例讲解,从而归纳本案的争议点。  第二部分: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以及被告人行为如何定性。  第三部分:从案件引发的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研究,根据我国最新司法解释,对本罪的相关要件认定以及本罪与其他相似罪进行对比探究。  第四部分:通过研究本罪国内外理论研究现状,从而结合本案对本罪的当下理论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第五部分:通过对案例分析,得出本案的结论,总结法律规定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设想和建议。
其他文献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逐渐意识到高中语文教学的重要性,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便促进其健
期刊
法官责任追究终身制就是法官对其所办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追究法官办案责任的制度早已有之,但对其存废一直在理论界遭受争议,并且在实务中各个地方对法官追责的情况也存在差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的市场主体基于合法原因,有权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对其各自享有独立商标权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使用,并对其可能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消费者混淆予以容忍的现
道德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内容,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贯彻,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范式更加侧重强调人学范式的研究,人的主体性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使人们所拥有的财产数量日益增多,财产形式多种多样,人与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越来越复杂。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一方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而终止,一个
生本教育,即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全面依靠学生的教育,这种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教学观念是现代教育教学的呼唤,对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和谐发展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有
期刊
目的了解惠州市使用有机溶剂企业的职业危害现状,为有效开展有机溶剂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供依据。方法对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并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机溶
朝鲜王朝(1392-1910)素称礼仪之邦,朝鲜时代的礼书卷帙浩繁、礼家前赴后继,与中国礼学范式不同之处在于,朝鲜王朝的整个国家机构与政治体制都建立在礼学的基础之上,不仅朝鲜
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和金融产品服务的普及化使得金融衍生品走进了消费者的视野,很多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出现了从投资者到传统金融消费者再到金融衍生品消费者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