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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正义是环境伦理学的前沿问题,也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它意味着全球环境保护运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环境正义进一步拓展了环境伦理学的理论视野,是环境伦理学的重要理论支点和实现方式。1978年以来,我国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和谐发展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我们试图通过探讨环境正义的内涵、我国当前环境正义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借鉴。关于环境正义的内涵,我们认为应定义为:全世界人民在环境领域内的公平正义。尽管全世界人民在国籍、种族、肤色、民族、地位和职业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不同,但是,在自然环境领域内的主体地位以及应享有的自然环境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并且应受到立法、执法和司法同等的关注和保护。目前,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主要表现为:东西部地区之间的环境正义问题,城乡之间的环境正义问题,贫富之间的环境正义问题。社会部分群体不合理、不科学的过度利用环境资源,从中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但是往往很少承担污染、破坏的后果。普通大众从环境污染和破坏中收益甚微,却要承受其环境恶化后的苦果。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成因是多样的。这其中有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制约,环境政策的缺失,也有环境法律、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环境正义思想普及的不到位。解决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没有现成的模式,而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从我国的资源、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当前社会情势出发,寻求适合我国环境正义现状的解决途径。我们认为,其解决途径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环境正义的相应政策、法规,完善环境正义的保障机制,加强宣传环境正义观。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不断解决,我们终将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