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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正处在巨大变革时期,全球环境问题也不期而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不断被生态危机所困扰,人类正面临着现代性社会向生态文明社会转型的巨大挑战。而法律的相对滞后性则导致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面对生态危机对传统法律的诘难,法律开始对生态危机作出回应,采用新的途径,用生态化的理念改变原有的基本理念并重构具体制度。在此背景下,法律生态化便应运而生。随着国家开发战略的不断实施,国际间、省际间、区际间大规模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性影响。这些施工项目大面积破坏了沿线植被,而且在施工中不注意采取积极保护环境的相关措施。而传统公路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念的指导下,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在此前提下,公路法生态化便势在必行。本文即在此形势下,系统地讨论、研究公路法生态化的相关法律问题,以期能有利于公路法向着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方向理性发展。论文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部分对论文的选题进行了简单的表述;第二部分公路法回顾,即对公路法以及当前公路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对公路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首先,对法律生态化的背景、内涵、特征进行了说明,使读者对法律生态化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然后对公路法生态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进行了说明;第四部分公路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生态化,即对公路法生态化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进行了设想;第五部分公路法法律制度生态化的设想,则是以公路建设过程的规划、建设和公路养护阶段为主线,对公路法在这个主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路生态安全生产制度、公路建设过程中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公路养护责任生态化这五个方面对公路法法律制度的生态化进行了构建,以期能够促进公路法的生态化,应对当前严峻的生态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