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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机制是制度的重中之重。一种制度能否发挥作用、产生效果,不单是要看这种制度的规则完善与否,更取决于这种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能够发挥作用,而针对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研究既可以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又能指导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可以说,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研究意义重大。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本文试图利用此次国地税合并的契机,以厦门市为例,详细梳理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国地税合并的相关内容提出政策建议。时下正值国地税合并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由于目前尚无具体详实合并方案,同时合并后的机构即税务局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也尚无官方的明确信息,所以作者只能以手头掌握的原国地税机构的具体情况辅以现阶段新型税务局的相关信息作为论文研究素材。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地分析法,因题材限制并未建立相关数据模型。本文首先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理论分析入手,明确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具体理论及政策主张。同时通过对厦门市国税局进行实地调研,发现目前厦门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践存在改革重形式轻内容,征管效率未提升、服务质量受限,人员培训亟须跟进、机构与职能尚未重置,合并保障不足等问题。其次通过借鉴国内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并且立足于当前国地税合并的基础上,经分析总结后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可行性政策建议,即坚持“一体两面、四轮驱动”的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