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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而土地是人类生存的载体,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人类在利用土地扩展建设、发展经济、从事各种活动等的过程中,存在利用不合理、集约化程度低、破坏浪费土地严重等现象。醴陵作为湖南的前四强县,在土地的利用状态上有着典型的代表性。因此开展醴陵市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能够为当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编制规划,改变土地利用方式等提供依据,为其他县市区集约利用土地提供参考。本文以醴陵市整个辖区作为评价对象,利用醴陵市统计年鉴、国土资源局相关台账及实地调查等数据,参考国家关于生态县建设、株洲关于辖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考核等相关规范标准,通过层次分析法及多目标分析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对醴陵市2013年的土地集约利用进行综合评价,取得以下成果:1)构建生态、社会、环境3个准则层,土地生态利用度、土地利用程度、管理绩效、投入产出水平4个领域层,城镇人口密度、土地供应率等14个指标层的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确定了评价指标的权重、指标理想值;2)确定集约度分值大于等于85为集约、70-85为较集约、50-70为较粗放、小于等于50为粗放利用土地的四级划分标准;3)测算出醴陵在2013年评价时点的土地集约度得分为83.93,其中生态指标得分90.72、社会指标得分88.22、经济指标得分78.43,得出醴陵整年度的土地利用为较集约利用状态;4)根据单位GDP耗地下降率指标得分31.15,土地供应率指标得分78.79,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指标得分82.29,地均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得分91.82等,分析出醴陵存在GDP对土地的依赖较大;存量土地较大;土地投入产出率较低;违法用地较多、生态环境保护程度不够等问题。结论表明:醴陵在评价年的土地利用为较集约状态,但从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供应率、注重生态环境的防治与保护等方面改进,集约利用土地的上升空间还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