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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向全球金融市场蔓延,全球性的失业问题愈演愈烈,影响着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环境的安定。失业保险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有效应对方式,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就业服务来帮助失业者再就业,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能起到社会“安全网”和“减振器”的作用。中国于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成为一项独立的且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立法层次偏低、保障水平低下、覆盖面较窄、促进就业功能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强制性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家,其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历史悠久,内容完善。选择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将有助于我们对整个西方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宏观把握。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探析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探讨其发展经验,以期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提供理论向导,推动中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发展。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了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初期发展过程。主要分析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初期发展的背景及制度嬗变过程,明确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历史过程及基本原因。第二部分探讨了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初期发展特点及效用。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采用综合型失业保险法模式,具有保障范围全面,个人缴费比例较高,保障水平提高,支付条件严格及管理体制统一的特点。上述特点的形成有利于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公平价值理念的确立,有利于英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维系,有利于英国社会福利系统的丰富及保证英国社会的协调发展。第三部分重点探讨了当代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变革。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经济发展明显放缓,过度的保障水平导致政府财政负担急剧加重。撒切尔政府与布莱尔政府先后推行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改革,形成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广和个人缴费率较高,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严格,失业保险待遇下调及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统一及相关政策与法律制度配套等特点。变革后的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做到了公平与效率价值的权衡,国家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协调,使失业保险与就业促进并行发展,收到了阻止经济下滑并回暖的社会效果。第四部分揭示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中国启示。首先对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演进过程进行简要梳理,进而分析了现行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立法层次偏低、相关法不健全,覆盖范围狭窄、给付水平低,管理及监督规定不完善,促进再就业规定的疏漏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结合文章前三个部分的内容分析,提出我国应借鉴英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尽快制定《失业保险法》,拓宽覆盖范围,提高给付水平,强化管理及监督机制,加强失业保险法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并且重新审视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