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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盛行的一种并购方式。在西方发达的国家,由于资本和经济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都已经进入到一种有序的状态,因此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制度安排及运作机制,可以保证企业的资源不断地分解、重组与整合,从而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作为一种企业并购的方式,一种制度的创新,MBO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它的发展还需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监管。比如公平地确定MBO中股权的转让价格,防止出现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MBO完成后上市公司如何保持独立性,防止出现管理人员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而损害国家和中小股东利益等等,均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在深层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障碍。其中MBO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其强烈的社会敏感性而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而国有资产流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管体系及法规体系的缺乏,所以要在中国特定的环境中寻求适合当前国情的MBO,而其中的关健就是完善相关的法规。正是牵涉到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MBO在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经济学家中引起不小的轰动和强烈的反映,2005年4月国资委发表声明: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和我国现有的各项融资条件不成熟,国有大型企业不适合MBO。这也许能避免MBO成为少数人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