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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受Lucian Bebchuk等(1999)提出的由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带来的代理问题的启示,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这一问题进行研究。随着我国对民营公司上市及收购国有股间接上市在政策上的放宽,民营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自然人往往不直接拥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以金字塔结构为主的股权安排结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本文的研究发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90.97%的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超过20%,并且存在大量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情况。上市公司的控制人平均拥有33.41%的控制权而只拥有21.50%的现金流权。本文介绍了股权分散结构下的代理问题,并提出与之相对的集中控股情况下的代理问题。集中控股的股权结构的核心代理问题存在于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而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进一步加剧了两者之间的代理问题。本文描述了三种导致控制权与现金流要求权分离的机制: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结构、二元股份结构,并借鉴LLSV(2000)模型的基本思想,构造一个模型来分析大股东持有的现金流量权、投票权,以及权力制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民营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权与公司业绩正相关;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与公司业绩负相关;其他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最后,本文讨论了研究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