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历史建筑保护法规是从保护学理转化到保护实践的关键。本研究选择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地区--上海,香港,台湾--的历史建筑保护法规作为研究文本,围绕三地建筑遗产在保护法规层面的身份认定及控制原则,分析法规文本作为从保护学理到保护实践的转化工具,如何控制三地历史建筑保护实践。本研究内容包括:三地保护法规的形成与背景,三地保护法规对保护对象的认定与控制,三地保护条款体现的保护机制,三地保护法规的影响与前景。本研究旨在通过以上探讨,管窥上海保护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探索可能的改善方向,或为内地其它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实践参考。
本研究结果如下:历史建筑有效的法律控制底线有赖于其明确的法定身份认定;法规层面的控制原则,需要严格性和灵活性兼顾;由于这些控制原则既依赖于体制,又需以法规语言的形式出现,因此绝不等于学术研究,不必要把学术研究的惯有思维照搬到法规制定上来;立法思路还需原到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团体的相互关系上去。
基于以上结果,本研究认为,完全有町能制定一部广泛适用于我国内地其它城市的历史建筑保护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