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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林业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和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下,我国林业发展的现实还远远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阶段,要求林业必须跨越式发展。没有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就难以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相适应。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步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特殊要求。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林业生态建设处于治理与破坏的相持阶段,这一阶段表现出来的脆弱性、不确定性、反复性和艰巨性,更是迫切要求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本文分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总结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林业生态建设中的“绿色GDP”、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非公制林业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等四个重点问题,从这四个方面着手来加强我国的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的跨越式的发展。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的逐渐加深,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关注自然生态成本”成为社会共识,“绿色GDP”由此应运而生,并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推行“绿色GDP”制度对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三赢”目标,对于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文中介绍了生态建设中“绿色GDP”问题的提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开展“绿色GDP”核算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绿色GDP”核算及其森林核算的内容与方法。通过“绿色GDP”问题研究,来促进林业生态建设。 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社会系统工程。公益林的建设费用投入的总量严重不足,缺口很大,并且公益林建设重点区大多为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很难为公益林建设投入足够的资金。各级林业部门经济实力薄弱,要为公益林投入资金也确有难度。如果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公益林建设将难以保障。确保稳定的资金投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为了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所需的资金,全面抓好公益林建设,持续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必须建立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本文通过对森林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力求为我国林业生态建设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好的途径。 我国林业生态建设要想有大的发展,要求非公制林业要有一个快速的发展。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需要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国家制定的林业六大工程规划主要解决了林业生产力布局问题,但在理顺生产关系,制定相关林业政策时,使林业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也同样重要,其中一项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