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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加以、进行”具有共同的句法特征,这些特征表现在:具有弱化的语义内涵,不表达具体的词汇意义,仅表达抽象的事件类型意义;可以以动词性成分作宾语,而作宾语的动词又表现出名词的句法特征。运用事态谓词理论,本文从“加以、进行”的事态意义出发将它们分别定义为事态谓词MPOSE、CONTINUE。所谓事态谓词是指表达事态的各个方面的动词,在句法层面,它们表现为有或没有语音形式的动词,在语义层面,它们表达的是事态的各个方面。
“加以”作为事态谓词,其语义结构中除了“将某动作行为施加于某事物上”的事态意义外没有其他语义信息;“进行”作为事态谓词,表达“从事某种持续性活动”的事态意义,而当其语义结构中除了事态意义外还包括其他语义信息时,“进行”就具备了实义动词的用法。在句法表现方面,本文分析了“加以、进行”各自基本句式的生成过程,解释了二者宾语成分的特殊性。“加以”的宾语结构中存在“空算子移位”的句法操作,该操作的目的是得到“兰姆达抽象式”的语义表达;在“进行”特有的三种句式中,“进行”的宾语结构中不存在“空算子移位”的句法操作,该成分表达的语义内容是“具体的动作行为事件”。
本文还从历时层面考察了事态谓词“加以”的演变过程,为其事态意义的发展寻求历史依据。“加”的施加义是“加以”事态谓词用法的根源。“施加”即“置此于彼之上”,事物、动作行为、事件这三种语义内容都可以被理解为施加行为的受事,表达这三种语义内容的结构形式就都可以充当宾语成分。当表达动作行为义的动词性结构充当宾语时,“加以”就虚化为事态谓词,当表达事件义的主谓结构充当宾语时,“加以”就进一步虚化为连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