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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给我国政府敲响了警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积极财政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中央与地方责任和事权划分的不合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逐年扩大,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风险逐渐显现,由此造成的财政风险和债务风险不容低估。政府会计能否提供真实完整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关系到地方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也关系到地方政府防范债务风险对策的制定。但目前我国的政府会计尚不能满足对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信息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在风险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尚不深入,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构建一套能全面反映我国地方政府或有债务规模和风险水平的会计确认、计量、披露框架。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从会计和风险管理两个维度开展,探讨如何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会计核算体系。首先从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揭示研究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的必要性;接着讨论了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为构建会计核算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会计核算流程与风险管理流程相结合,分别从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会计核算的确认与风险识别、计量与风险评级、披露与风险应对三方面来进行探讨,实现了风险管理思想与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融合,完成第一轮的会计循环。进而,通过“风险监察”程序,对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风险项目进行后续跟踪,判断其是否需要进行后续确认等事宜,进入下一轮的会计循环,以此形成了一套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行之有效、动态监控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会计核算体系。最后,提出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并分析研究的贡献和不足。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为理论部分创新。具体表现在对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研究时,通过将风险管理流程和会计核算环节相融合,把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项目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以实现对潜藏的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的揭示和披露,为地方政府在相关或有事项发生前规避或有债务风险提供决策支持,维护地方的财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