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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转让,又称之为“期房转让”、“炒楼花”,是指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后,将其购买的还未竣工的商品房以买卖、互易等方式再转让给其他人的法律行为。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是否应被取消,是近几年来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预售许可制度于1994年建立,是对当时房地产企业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发展到了经济支柱的地位,房价的节节攀升,房产热的持久不退并仍在升温,预售商品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并且在全国引发预售制度存废之争,再转让制度随之从“天堂”跌下了“地狱”,从当初的房产业的“宠儿”到成为房产业的“罪大恶极”,是否已经到了应取消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的时候呢?鉴于此,本文在肯定预售商品房转让具有正当性的基础上,对预售商品房转让法律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并对比了香港、澳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制度,对我国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论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阐释。第一章是导论,主要介绍了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基本内容与创新之处。第二章讨论了商品房预售制度。主要介绍了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概念,法律性质和发展沿革,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取消该制度的环境,倾向于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对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首先介绍了中国内地的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详细介绍了我国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法律法规,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存废之争和转让中的风险防范等,其次分别介绍了香港和澳门的商品房预售转让制度。第四章是对我国内地商品房预售转让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首先介绍了我国内地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的现状。通过对我国内地、香港、澳门制度的比较研究,本人认为需要确定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法可行性。而实际上,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应在立法层面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预售商品房转让制度,以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