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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一个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的机制,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全球性合作机制。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引进资金、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发展本国的经济。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社会公益项目,产生了广泛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特别是对保护当地退耕林地和天然植被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国际上并没有适合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碳减排量的方法学。为此,本研究在综合分析国内外碳计量方法的基础上,立足现有CDM方法学,提出了一个包含减少薪柴燃烧直接排放量、代燃料余电产生减排量和森林碳汇额外增加量三个方面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CDM碳计量方法学,并以贵州麻江县富江小水电代燃料电站为案例,进行了3种计量方法的对比分析。利用本文提出的小水电代燃料CDM碳计量方法学,计算得到:在2007年至2013年间该项目区居民由于使用清洁的电能而节约的烧柴量为每年1147.25t,由此减少了燃料燃烧直接排放量为9829.638tC02;该电站的余电上网电量产生的减排量为2167.19tC02;森林固碳量增加了19858.65t(马尾松人工林)和4256.07t(柏木人工林),分别相当于72815.04t和15605.59t二氧化碳。富江小水电代燃料电站7年间累计减排100417.46tC02。该结果远高于国内常规水电CDM小规模(AMS-I-D)方法学的估算结果(2678.33t CO2),也与按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效益计算导则》计算出的减排量(44209.44t C02)相比,约是后者的2倍。综合分析这三种计量方法学,AMS-I-D方法学是现在小规模水电CDM项目常用的方法学,但是其直接计算清洁水电替代火电而产生的减排量,在用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过程中,忽略了项目在减少薪柴燃烧释放二氧化碳以及避免毁林、增加森林碳汇吸收方面的生态效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效益计算导则》综合考虑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在替代燃料燃烧释放、余电上网替代大电网中火电排放以及保护森林以增加碳吸收三个方面,但是其计算森林增加碳吸收时,主要参数依据国内部分研究结果,其在国际上推广和应用的适用性值得进一步探讨。在综合参考现有CDM方法学的基础上提出的CDM碳计量方法学,基于实际调查获取的科研数据,更有利于将我国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申请成为国际上统一认可的CDM项目,从而能够将项目所产生的CERs在国际碳市场上进行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