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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是人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丰富多样的食品为人们提供了一切生命活动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而在“食”的范畴里,安全无疑是排在第一位的。没有安全的食物,健康便无从保证。食品安全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的焦点问题,而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严峻地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随着中国对全球贸易的参与度越来越密切、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进口食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重。而2013年集中爆发的多起进口食品安全事件最能够引起我国消费者重新思考进口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作为我国进口食品主要入境口岸的深圳,近年来深圳口岸进口食品货值、批次、种类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上升势头。进口食品数量、种类的增加一方面丰富了我国群众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也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挑战。深圳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植物防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境卫生法》及其相关的实施条例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开展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对进口食品安全性进行监督。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作为世界上最完善最成熟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能够为我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提供良好的借鉴。在美国式监管体系中,其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管机构分工、监管机构协作、卓有成效的风险管理系统能够为我国提升进口食品监管效能做出良好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号称美国70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食品现代化法案》能够很好拓宽监管机构的监管思路,将事后监管转向以预防为主,强调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我国监管机构可以从提高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构建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坚持以出口商备案和实际收货人资质备案为监管前提、加快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修改进程,依法实施检验、强调风险预警,以风险管理为主要手段、整合监管部门,加强部门协调和加强追溯召回,鼓励消费者维权多方面入手,加强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