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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作为一种水上运输、生产、作业工具,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海上运输来完成的国际贸易货运量占世界贸易货运量的80%左右,在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中有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船舶运输来实现的。由此可见,船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在航运经济的运作中,自然要遵守一系列的游戏规则。反过来说,国家要对船舶进行管理。我国在对船舶管理上,建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包括船舶检验制度、船舶登记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等。船舶检验制度主要是由国家授权或国际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根据国际公约和船舶规范的要求,对船舶或其他海上设施的设计、建造和技术性能等进行审核、测试和鉴定,以确保船舶具有安全航行和营运的能力和条件的一种制度;船舶登记制度主要是船舶所有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主要是对船舶营运、生产的过程中,就船舶技术设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这三种制度构成了国家对船舶的行政管理的法规链。 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及改进,国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完善,以及国际上对船舶管理要求的提高,中国的船舶管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的行政法规不完善,管理体系不顺畅,并因此导致船舶管理上出现一定的混乱局面,给船舶运行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危险。本文拟就如何完善船舶管理体制,从实际运作及法律制订上进行探讨及研究。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就我国船舶管理的现状,从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及营运监督三方面进行了说明和介绍,指出:船舶检验机关违规检验、把关不严,船舶登记中的方便旗问题以及船舶营运中监督管理不力,是造成船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并得出结论:我国现行的船舶管理体制需要完善。 第二章从船舶管理制度的三大方面,即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船舶安全检查对我国现行船舶管理的法律制度及法规体系做了比较广泛的阐述。认为船舶检验主管机关和船舶检验机构的分立是规范船舶检验工作的必然要求及发展结果。船舶登记中船籍港的选择采用单一的“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更为实际。由于国际上普遍开展PSC检查,为降低我国船舶在国外港口的滞留率,根据ISM规则应对我国船舶实行严格规范。由于我国船舶管理法规体系不完整,层次结构不合理以及立法滞后,迫切需要加快完善立法工作。 第三章概述了部分国家及台湾地区船舶管理现状及法律制度,并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有关立法情况的介 绍,尤其着重于该国家和地区关于船舶管理体制、立法体系的完整,以及船舶管理 制度随社会实际的变化而做出的不断修改和完善。 第四章阐述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着重论述 了该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几个主要问题。 第五章是本论文的最后一章,围绕如何进一步改进我国船舶管理工作,结合笔 者多年在海事系统工作的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若干建议,即:理顺管理体制、完善 法规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及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