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他在阐述科学技术积极作用的同时,指出它是一种意识形态,但却是有别于以往的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以科学为偶像的新型的意识形态,即技术统治论的意识。它的存在促使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摆脱了“合法性”危机,使人们丧失了政治意识。哈贝马斯进而对其进行了批判,形成了他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但是他把全部责任归咎于科学技术本身,而没有看到其背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使他的这一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如何消除科学技术意识形态的消极作用及科技异化问题上,哈贝马斯认为可以采用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将科学技术引向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哈贝马斯在这里主张在科学家和政治家、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种民主对话机制,并且这种对话的机制需要制度化的保证,从而将科学技术的使用引向正确的方向。这对我国当前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首先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下手,明确概念是我们研究的前提,然后引出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并着重阐述哈贝马斯这一理论的思想渊源、局限性、价值以及给我们的启示,还将其与马尔库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从批判向度、哲学基础、理论归宿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对比研究,从而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