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利用互联网购买美食已经成为了生活的常态。网络食品交易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为了更好的规范网络食品交易,2015年颁布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该法首次提出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这一起到“中介”作用的法律主体,并对该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义务与责任进行了规定,为网络食品交易市场有序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该法在我国实施了四年有余,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与立法的空白,《食品安全法》仍然不能解决交易中存在的某些网络食品安全引发的法律纠纷问题,当今网络食品交易的乱象仍然存在。由是,笔者从《食品安全法》出发,梳理分析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定义、法律地位以及民事法律责任的来源与类型等,提出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相关规定的立法缺陷,并在研究相关文献及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民事法律责任规定的立法建议,意在为将来立法者完善相关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丰富我国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为司法裁判者提供解决法律纠纷的思路。论文开头是引言部分。主要是对研究对象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归纳本文创新点以及研究的方法,并就国内外网络食品交易相关的立法研究进行梳理分析。第一部分,梳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民事法律责任的相关理论概述。既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定义、特征、法律地位进行理论梳理,又对其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来源、类型等进行了相关的梳理。在提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时,阐述了其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第二部分,梳理分析我国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立法现状,总结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范围模糊,第三方平台准入核实义务、忠实告知义务等规定不明确,第三方平台民事法律责任有关规定不具体等等。有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上述不足急需相关的立法对其进行完善。第三部分,梳理分析国外有关网络交易平台的义务与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现状,总结国外先进经验,为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民事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以镜鉴。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范围不明确、准入核实义务与忠实告知义务规定不完善、民事法律责任有关规定不具体等问题,借鉴相关的学者理论与国外的立法经验,逐一提出完善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民事法律责任相关的立法的建议,即明确主体范围、完善义务规定、完善民事法律责任规定。